冠城大通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7-03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5月2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24日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冠城鸿泰100%股权的 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冠城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冠城鸿泰”)开发的冠城大通华郡项目已基本开发完成,该公司已无实际经营业务,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广西冠城鸿泰截至股权转让基准日2017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392.53万元为参照,将持有的广西冠城鸿泰100%股权以人民币5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刘君辉。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广西冠城鸿泰股权。 1、标的企业名称:广西冠城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桂林市秀峰区飞凤路2号 法定代表人:韩孝煌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及租赁、物业服务。 2、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7年4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02,041,449.43 153,637,667.87 负债总额 48,116,129.38 87,581,592.26 资产净额 53,925,320.05 66,056,075.61 2017年1-4月 2016年1-12月 营业收入 72,693,620.67 185,811,947.21 净利润 6,481,546.24 12,608,097.87 上述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3、鉴于广西冠城鸿泰开发的冠城大通华郡项目已基本完成,其目前已无实际经营业务,公司本次转让广西冠城鸿泰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资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完成后,广西冠城鸿泰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等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7.15亿元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福州闽都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1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同时以公司持有的北京德成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9.75%的股权作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
相关阅读:
验证码:
- 最新评论
- 我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