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关于转让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7-01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7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18981.76万元的价格转让公司持有的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佛照锂能源”)38%的股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转让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2017年6月27日,公司与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科达洁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青海佛照锂能源38%的股权以18981.7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科达洁能。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1,146.4322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公司股票代码:600499)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环镇西路1号法定代表人:吴木海 经营范围:陶瓷、石材、墙体材料、节能环保等建材机械设备制造,自动化技术及装备的研究、开发与制造;销售:机电产品零配件,砂轮磨具、磨料,陶瓷制品;清洁能源相关机械设备及相关自动化技术及装备的研制、开发与制造、销售;清洁煤气、蒸气、蒸汽的制造与销售;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与销售,系统集成,硬件设备租赁与销售,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和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具体按[2000]外经贸发展审函字第3250号经营)。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7.3.31 总资产 842,944.43 874,312.65 总负债 426,108.87 440,118.24 净资产 404,709.42 421,994.19 2016年度 2017年1-3月 营业收入 438,048.17 146,907.30 净利润 30,328.95 17,625.81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科达洁能披露的定期报告 3、科达洁能不存在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宁经济开发区金桥路36号科技孵化大厦4楼6407 号 法定代表人:朱亚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 经营范围:盐湖卤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38%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62% 青海佛照锂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017年5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总资产 8665.29 8313.49 总负债 860.98 861.43 净资产 7804.31 7452.06 2017年1-5月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338.52 2188.67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的青海佛照锂能源 38%股权不存在 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青海佛照锂能源38%的股权。 2、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确定为18,981.76万元 3、支付方式 (1)第一期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10天内,受让方需支付50%股权转让款9,490.88 万元。 付款后,受让方有权、出让方有义务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2)第二期支付: 标的股权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15天内, 股权受让方需支付30%的股权转让款5,694.53万元。 (3) 第三期支付: 标的股权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2017年12月 31日前,股权受让方需支付剩余20%的股权转让款3,796.35万元。 4、过渡期间的损益安排 (1)青海佛照锂能源在本协议签订日至股权过户期间产生的损益按如下原则处理:青海佛照锂能源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受让方享有,在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由出让方承担。 (2)在过渡期间,未经受让方书面同意,出让方不得就青海佛照锂能源资产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 4、费用承担 双方应分别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自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应缴的相关税、费。 5、协议生效条件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 (2)转让方董事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事项; (3)受让方董事会批准本次股权受让的有关事项; (4)本次股权转让获得青海佛照锂能源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如需)。 五、涉及股权转让事项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相关事项。 六、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当初合资设立青海佛照锂能源是为了布局新能源纯电动车产业链,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该公司成立后,只以投资公司的形式体现,参股青海盐湖佛照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锂业”)。目前青海佛照锂能源持有蓝科锂业 16.91%的股权,除此投资项目外,青海佛照锂能源没有其他生产经营业务。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已从2012年开始逐步清理退出与新能源电动车有关的投资项目。公司本次转让青海佛照锂能源股权,有利于降低对外投资风险,盘活公司存量资产。经初步测算,本次股权转让估计使公司2017年增加利润总额 1.81亿元。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股权转让协议》。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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