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 年8月24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 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恢复审核申请的议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于2017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0818号),并于2017年6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818 号)。 2017年7月12日,因公司涉及重大事项核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决定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方案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予以暂停,待相关事项明确后视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审核。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止审核申请的议案》,并于2017年7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70818 号)。 鉴于重大事项已核查完毕,经与财务顾问审慎协商,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恢复审核的相关申请文件。 关联董事范红卫、王山水、李峰、刘志立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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