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 2017-071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 货> 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 2006】 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之 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 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 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 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 2 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六、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 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发的会计准则 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 企业会计准则第>
相关阅读:
验证码:
- 最新评论
- 我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