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85:宏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新增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新增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 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关于新增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公司拟厦门宏发为电声科技提供的担保,是满足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是充分、合理的。 2、厦门宏发对电声科技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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