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95:国电电力2015年半年报摘要
公司代码:600795公司简称:国电电力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电电力 600795 东北热电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忠军 徐伟中 电话 010-58685000 010-58682100 传真 010-64829902 010-64829902 电子信箱 lizhongjun@600795.com.cn xuweizhong@600795.com.cn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调整后 调整前 增减(%) 总资产 251,257,958,249.50 246,359,001,839.05 246,253,096,773.70 1.99 归属于上市 50,033,517,530.92 44,478,822,598.24 44,477,775,794.57 12.49 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本报告期 调整后 调整前 上年同期增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 12,881,572,452.35 12,368,319,281.08 12,328,410,491.10 4.15 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营业收入 26,509,199,813.44 31,264,514,046.19 31,076,344,920.34 -15.21 归属于上市 3,348,452,017.67 2,967,195,211.49 2,967,140,917.70 12.85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 3,180,431,477.01 2,837,087,320.34 2,837,087,320.34 12.10 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 利润 加权平均净 7.022 7.571 7.571 减少0.549 资产收益率 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 0.172 0.170 0.17 1.18 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 0.172 0.161 0.161 6.83 益(元/股) 1.2015年1月公司取得国电宁波燃料有限公司的控制权,该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发行第一期10亿元附特殊条款的中期票据,于2014年11 月14日发行第二期17亿元附特殊条款的中期票据,在本报告中列示于“其他权益工具”项下。 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时均考虑了该中期票据的影响。 3.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12.85%,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加1.18%,主要是由于公司于2012年发行的55亿可转债于报告期内完成转股,公司报告期内股本增加 827,521,897股。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表 单位: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256,761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 持股比例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 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 量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国家 45.97 9,033,709,571 917,431,192无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 4.67 917,431,192 917,431,192无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 国有法人 0.51 100,975,770 无 限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国有法人 0.26 52,000,000 无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一组合 未知 0.24 47,000,028 无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未知 0.19 36,973,043 无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未知 0.16 31,004,091 无 融鼎01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0.12 24,143,489 无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未知 0.11 22,087,982 无 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文登市森鹿制革有限公司 未知 0.09 18,000,000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持有公司4.67%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今年以来,公司以“一五五”发展战略为引领,深入推进“双提升”工作,牢牢抓住效益、发展、安全三大关键要素,有效应对错综复杂的经营发展形势,取得了良好成效。 上半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61.2亿元,同比增加5.9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3.48亿元,同比增加12.85%;基本每股收益完成0.172元,同比增加1.18%。截至6月底,公司资产总额2512.58亿元,同比增加1.99%;所有者权益717.9亿元,资产负债率71.43%,较年初下降1.86个百分点;公司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158.95万千瓦,比2014年末增加75.35万千瓦;清洁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204.2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28.95%。 1.安全环保扎实有效。强化机组经济运行,深化能耗指标对标,大力推进深度减排改造,北仑7号机、大同7号机实现超低排放。上半年,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782.88亿千瓦时,上网电量738.17亿千瓦时,同比分别降低10.93%和11.34%;利用小时完成1944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小时;供电煤耗完成303.63克/千瓦时,同比降低3.05克/千瓦时;综合厂用电率完成5.08%,同比上升0.14个百分点。 2.转型升级有序推进。坚持质量效益优先,突出电力主业,有保有压,有进有退,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上半年,公司核准电源项目718.85万千瓦,宁夏方家庄、蚌埠二期、新疆五彩湾项目取得核准。88.05万千瓦风电项目进入国家第五批风电核准计划。 3.生产运营持续加强。坚持问题导向,以对标为抓手,加强市场营销,深化利用小时“四维”对标,北仑一发、邯郸两厂利用小时保持区域领先。加强燃料管理,持续优化来煤结构,公司入炉综合标煤单价425.63元/吨,同比降低92.89元/吨。大力推进燃料智能化建设,酒泉、大开厂智能化系统进入商业结算运行模式,阳光采购覆盖全部适用企业。 4.改革创新推进有力。充分发挥本部“三个中心”作用,明确责任权利清单,强化本部监管职责。优化完善“五位一体”管控平台,成立生产运营管控中心,初步实现了对基层企业生产、经营、环保、发展、风险的实时监管和在线优化指导。深入推进依法治企,落实新五年法制工作规划,强化法律风险防范,努力打造“法治国电电力”。 5.资金资本运作有效加强。成功完成55亿元可转债转股,影响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0.76个百分点。大力引进低成本资金,低利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积极开展票据融资,抓住央行多次降息降准的利好时机,大力置换高息贷款,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公司荣获“金牛最佳分红回报公司”、“中国主板上市公司价值百强”等称号。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1)本公司本期通过设立方式新增子公司国电电力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电力瓜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合并子公司国电宁波燃料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1月收购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持有的49%股权,另收购国电燃料有限公司持有的1%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对国电宁波燃料有限公司的持股情况由间接持有其49%的股权变更为直接持有其50%的股权,依据国电宁波燃料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拥有对其的控制权,会计核算由权益法变更为成本法,报告期内合并其财务报表并对可比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持有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51%的股权。2015年 1 月,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将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管理控制权移交,不再控制上述公司的 日常经营活动、财务政策,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持有半数及半数以下表决权比例的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本公司持有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49%的股权、持有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 司50%的股权、持有国电宁波燃料有限公司50%的股权、间接持有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40%的 股权、间接持有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50%的股权,但公司能够控制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财务政策,因此公司对上述单位具有实质控制。 (2)本公司间接持有宁夏元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40%的股权,但公司与宁夏电力公司集体资 产管理委员会(宁夏电力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 因此对该公司具有实质控制。 4.持有半数及半数以上表决权比例的公司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本公司2013年新收购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国电安徽新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2000年3月19日根据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99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将安徽 淮南田家庵电厂第二招待所资产5,462,626.33元与国电力源发电有限公司等四家股东应分该公司1999年的股利进行等额置换,其中:国电力源发电有限公司 4,042,343.48元,占74%。四家股东均未办理田厂第二招待所产权登记证,田厂第二招待所也未组建项目公司,国电力源发电有限公司对其未进行权益法核算,也未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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