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30 08:00:00
股票代码:600847          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万里股份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其它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
起实施。根据实施要求,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变更会计政策,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将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披露,不重述2018年比较期间数据,不存在需要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况。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万里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三、关于终止投资“万里巨江马来西亚800万只铅酸蓄电池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7年8月14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江电源”)、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能公司”)在马来西亚吉打州居林高科技园投资建设“万里巨江马来西亚800万只铅酸蓄电池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9,896.17万美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396.17万美元(占总投资的34.32%),项目贷款6500万美元。公司、巨江电源及德能公司在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40%、45%和15%,项目资本金由各方按持股比例以现金出资,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应出资1358.47万美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披露的《万里股份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

  2017年7月25日,公司与巨江电源、德能公司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于2017年10月31日获得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该证书两年内有效。

  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巨江电源、德能公司均未按照《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投入资金。鉴于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及该项目后期发展的不确定性,经与合作方协商,公司决定终止对上述项目的投资。

  终止本次投资,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不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合作方签署相关终止合作协议。

  上述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9年4月29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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