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发布时间:2013-07-26 00:00:00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   Special   Electric  Motor   Co.,Ltd.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一三年七月                 

                                                     目    录 

                 声  明...........................................................................................................................1

                 特别提示.......................................................................................................................2

                 释  义...........................................................................................................................4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5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5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8

                     三、发行股票的价格、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及限售期.....................................8

                     四、募集资金投向.................................................................................................9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10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0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10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            

                     的程序...................................................................................................................11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11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2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12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和项目发展前景...........................................................12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18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和分析.......................................19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修改情况,股东结构、               

                     高管人员结构和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1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20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              

                     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的变化情况.......................................................................20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资产占用和关联担保的情形...................21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21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21

                 第四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实施情况...................................................................25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25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27

                     三、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28

                                                     声    明 

                      1、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认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             

                 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1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对象范围             

                 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产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               

                 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            

                 文后,根据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2013年7月26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0.28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根           

                 据有关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             

                 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9,728万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              

                 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将用于以下投资            

                 项目:(1)年采选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2)年处理10万吨锂云                  

                 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及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3)补充流动资金。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实施。  

                      7、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实施情况,请详见本预案“第四节公司股利                 

                                                        2

                 分配政策及实施情况”。     

                      8、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出现。            

                      10、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            

                 有。 

                                                        3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       指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行人、江特电机   

                                             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目          

                  江特电气             指  前持有公司28.90%的股份    

                                             江西江特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江特电气的         

                  江特实业             指  控股股东,持有江特电气50.84%的股权       

                  江特矿业             指  江西江特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         

                  宜春银锂             指  司江特矿业间接持股99.8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        

                  票、非公开发行、       指  式,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9,728万股人        

                  本次发行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行为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本预案               指  案

                  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行业方面  

                      锂是自然界中最轻的碱金属,因其具有特殊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不仅在电子、            

                 电池、玻璃陶瓷、石油化工、冶金、医疗等领域中得以广泛应用,而且被使用在                

                 原子能、宇航及国防等尖端领域。       

                      由于具有密度小、高比能量等特殊的化学特性,锂是电池的理想电极材料,              

                 能源领域已成为锂产品最主要的应用市场之一。随着世界能源的紧张,替代能源             

                 的寻找已成为全球性的课题。锂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被誉为“二十一世纪的能              

                 源金属”,同时由于其突出的环保特性,亦被列为“二十一世纪的清洁能源”。                

                      近年来,由于我国锂矿石和卤水资源逐步得到探明以及基础锂产品生产技术           

                 的不断成熟,美国在世界锂工业的垄断地位被打破。世界锂产业重心逐步向我国             

                 转移,为我国锂工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2、政策方面  

                      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一、              

                 鼓励类:十一、石化化工:2、硫、钾、硼、锂等短缺化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                   

                 综合利用”,锂资源的开发利用属于国家鼓励类的产业。由于锂矿资源形成的锂              

                 产品应用广泛,相关的产业领域涉及核能、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医药、机械、                  

                 汽车、航空航天、轻工、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领域。在新能源技术、                 

                 新材料技术领域等尤为突出。因此,锂产业的发展代表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鼓             

                 励发展方向,对我国工业现代化进程、高新技术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3、资源方面  

                      公司所在地江西省宜春市的锂资源储量丰富,具有开采条件好、储量大、综             

                 合利用价值高的特点。全市(除宜春钽铌矿外)氧化锂含量0.4%以上的锂矿企                

                                                        5

                 业采矿权16个,探矿权4个。其中采矿权设置范围内氧化锂储量约50万吨;探                 

                 矿权设置范围内氧化锂储量预计90万吨。此外,宜春境内拥有世界上最大的锂               

                 矿山“宜春钽铌矿”,氧化锂的储量达到百万吨以上,占全国的31%,世界的12%。                

                 (江西省国土资源网2011年10月11日)           

                      4、区域经济方面   

                      近年来,在江西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宜春市积极顺应全球低碳经济和新能            

                 源革命浪潮,围绕“举全市之力、聚全球资源、建设千亿工程、打造亚洲锂都”                  

                 的思路和目标,把锂电新能源产业作为全市经济建设的“一号工程”、建设“幸                

                 福宜春”的第一产业。目前宜春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起步良好,产业链条已具              

                 雏形,成为国内首个国家级锂电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根据《宜春市锂电产业发展规划》,宜春市将以锂电汽车为目标,打造亚洲              

                 级碳酸锂生产基地,并全部本地加工成工业用品和终端产品;建成中国领先的动             

                 力锂电池生产基地;建成35万辆以上大、中、小锂电汽车生产基地,并建立国                 

                 内或国际一流的产品与技术研发、测试中心;在2015年实现产值过1,000亿,                 

                 力争突破1,200亿元。宜春市正打造“锂矿原料→碳酸锂→锂电池材料→锂电池                 

                 →锂电汽车”完整的锂电新能源产业链条,向“亚洲锂都”方向迈进。                

                      5、公司方面  

                      公司近年来积极响应宜春市政府关于打造“亚洲锂都”的号召,在宜春市政             

                 府的支持下,公司陆续购买了宜春地区多处锂矿资源,为公司发展锂电新能源产             

                 业提供了资源保障。2011年公司通过协议收购以及公开竞拍的方式分别取得了              

                 《宜丰县茜坑锌多金属普查》及《江西省宜丰县牌楼含锂瓷石普查》的探矿权;                 

                 此外公司还拥有宜春市新坊钽铌有限公司钽铌矿、奉新县南方矿业有限公司白水            

                 瓷石矿、宜春市巨源锂能矿业有限公司新坊高岭土矿等采矿权。公司拥有的矿山             

                 资源禀赋较为优质,含锂量较为丰富,为中下游产业链提炼碳酸锂、生产锂电池              

                 材料提供了充足的资源保障。     

                      近年来,公司陆续进行了锂矿的开采、加工以及正极材料的规模化生产,并             

                 完成了锂云母制备碳酸锂的中试及小规模生产。目前,公司已掌握了锂矿资源的             

                 采选技术、锂云母制备高纯度锂产品的独有工艺和铷铯盐提纯方法。公司在生产             

                 经营管理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培养了一批技术管理人才,这些都为公司加强对             

                                                        6

                 锂资源的高效综合利用、深度布局锂电材料产业链提供了管理、技术及人才保障。             

                      综上,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在资源储备、经验积累、技             

                 术研发以及人才培养方面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为项目实施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主要投资于年采选120万吨锂瓷石高             

                 效综合利用项目、年处理10万吨锂云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及副产品综合利用项              

                 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主要目的如下:        

                      1、增强锂瓷石矿处理能力,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优势              

                      公司将通过“年采选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打造锂瓷石矿综合             

                 利用的大型现代化采选基地,对宜丰县茜坑锌多金属矿等矿区开采的锂瓷石矿进            

                 行加工。加工出的锂云母用于制备碳酸锂等锂产品,钽铌矿对外出售,长石粉作              

                 为陶瓷原料对外出售,实现锂瓷石矿高效综合利用。          

                      公司“年处理10万吨锂云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及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以              

                 “年采选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为基础,通过对锂云母进行深加工,               

                 制备高纯度锂产品,同时综合回收锂云母中的铷矾、铯矾、钾矾、钠矾等副产品,               

                 实现锂矿石资源综合利用。     

                      “年处理10万吨锂云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及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是锂瓷              

                 石矿高效综合利用项目的后续产业,有助于延伸公司产业链,增加产业附加值;               

                 同时可以为公司正极材料项目提供充足的高纯度碳酸锂原料,有助于公司实现较            

                 为完整的产业链。   

                      2、发挥资源优势,涉足锂矿采选及深加工行业,寻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所在地江西省宜春市的锂矿资源储量丰富,近几年,公司积极响应宜春            

                 市政府打造“亚洲锂都”的号召,充分发挥公司的融资平台优势与锂矿资源优势,              

                 在巩固发展特种电机产业的基础上,顺应锂电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涉足锂矿资源             

                 的采选和深加工,谋求公司从单一特种电机的生产销售向特种电机与锂电新能源            

                 产业并重的转型,从而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全面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             

                 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全体股东带来持续、良好的投资回报,实现并维护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   

                                                        7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顺应锂行业发展趋势和            

                 宜春市打造“亚洲锂都”的战略布局,符合公司“快速发展锂电新能源产业”的                

                 总体战略规划。公司通过实施上述项目,将有助于加快公司在锂电新能源产业的             

                 发展速度,努力使公司锂电新能源产业在未来三年时间内成为公司新的主业;有            

                 助于全面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快速扩张;有助于为全体股东             

                 带来持续、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产业投资者、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              

                      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             

                 则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申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目前公司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故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            

                 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三、发行股票的价格、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及限售期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1元。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3年7月26日),发                

                 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             

                 不低于10.28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             

                                                        8

                 人和保荐机构根据有关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            

                 相应调整。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            

                 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为不超过9,728万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            

                 相应调整。  

                 (四)认购方式       

                      所有认购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五)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得转让。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将用于以下用途:              

                                                                   投资总额    拟利用募集资金数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年采选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           49,563.65             49,563.65

                  2   年处理10万吨锂云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及         30,846.00             30,846.00

                                                        9

                       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9,590.35             19,590.35

                       总计                                        100,000.00            100,0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            

                 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            

                 行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             

                 金进行置换。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            

                 效。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10

                      朱军和卢顺民分别持有江特实业50%的股权,江特实业持有江特电气                  

                 50.84%的股权,朱军和卢顺民共同构成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江特电气目前持有公司12,264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728万股,完             

                 成后,江特电气仍将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                          

                 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方              

                 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            

                 文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履行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程序。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11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用途:        

                                                                   投资总额    拟利用募集资金数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年采选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           49,563.65             49,563.65

                       年处理10万吨锂云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及   

                  2                                                  30,846.00             30,846.00

                       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9,590.35             19,590.35

                       总计                                        100,000.00            100,0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            

                 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和项目发展前景                 

                 (一)年采选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投资概算及建设周期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49,563.6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49,042.42万元,铺             

                 底流动资金为521.23万元。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            

                      (2)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江特电机实施。    

                      (3)产品方案    

                      本项目将建设年采选120万吨锂瓷石矿生产线,对锂瓷石矿进行采选加工,              

                 最终产品主要为钽铌精矿、锂云母精矿、粗粒级锂长石粉、细粒级锂长石粉、低               

                 档锂长石粉,其中锂云母作为“年处理10万吨锂云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及副产               

                 品综合利用项目”的原材料,钽铌矿和长石粉对外销售,以实现锂瓷石矿高效综              

                 合利用。  

                                                       12

                      2、项目背景  

                      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
<江西省宜丰县狮子岭矿区含锂瓷石矿详查报 告>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赣国土资储备字(2013)28号),探获332+333               

                 类含锂瓷石矿石量共1,402.82万吨,Li2O平均品位为0.51%,为项目建设提供了              

                 资源基础。  

                      该矿床矿石为中一细粒白云母花岗岩,赋存锂、钽、铌、铷、铯等多种稀有               

                 金属,及长石、石英等多种非金属矿产。         

                      钽铌主要用于电气工业的无线电、雷达、X射线设备的零件,真空设备材料、              

                 微型电容器(使用火箭、宇宙飞船、人造卫星等航空航天工业)、电子计算机记                

                 忆装置、光电材料,钽铌还可用于添加剂生产多种合金,是制造原子反应堆结构              

                 材料和防护材料,以及外科医学治疗上代替骨骼等特殊用途,其应用范围非常广             

                 泛。 

                      锂长石粉主要用于玻璃、造纸、陶瓷和耐火材料,其次用于涂料、橡胶涂料、              

                 搪瓷釉料和白水泥原料,少量用于塑料、油漆、颜料、砂轮、铅笔、日用化妆品、                 

                 肥皂、农药、纺织、石油、化工、建材、国防等工业部门。                

                      为充分、合理、科学利用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将潜在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             

                 济优势,提供优质锂电池材料,公司决定开发宜丰县狮子岭矿区含锂瓷石矿床。               

                      3、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该项目的建设目的是为了实现对锂瓷石矿的综合利用,并为锂电中下游产业           

                 链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利用锂矿加工出的锂云母用于制备碳酸锂等锂产品,钽             

                 铌矿对外出售,长石粉用做陶瓷材料。宜春市为国内首个“国家级锂电新能源高              

                 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大批锂电企业落户宜春,对碳酸锂等锂产品需求旺盛;宜               

                 春下属县级市高安市作为“中国建筑陶瓷产业基地”,可消化大量的长石粉。因               

                 此该项目的产品销售具有充分保障。      

                      近年来,公司陆续进行了锂矿开采、加工的规模化生产,在生产经营管理中             

                 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培养了一批技术管理人才,为该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管              

                 理及人才保障。   

                      4、项目经济效益   

                      项目达产后,年均新增销售收入32,466.11万元(含税),年均净利润10,154             

                                                       13

                 万元,内部投资收益率为16.38%(税后),投资回收期5.65年(税后,含建设期                 

                 1.5年),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根据公司2011年8月23日公告的《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司与宜丰县                

                 鑫源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3,200万元购买《江西省宜丰县茜坑锌多金属矿              

                 普查》探矿权权益的80%,宜丰县鑫源矿业有限公司保留此探矿权20%的权益。                 

                 在后期的矿产勘探和采矿权申办中,费用也是由双方按权益比例承担,因此,在              

                 本项目实施后,采矿部分的收益将有20%的部分归属于宜丰县鑫源矿业有限公               

                 司,80%的部分归属于本公司;选矿部分的收益将全部归属于本公司。              

                      5、项目涉及的立项、环保、土地等有关事项的报批           

                      本项目的立项、采矿权、土地、环保审批涉及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年处理10万吨锂云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及副产品综合利用项                         

                 目

                      1、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投资概算及建设周期      

                      本项目计划投资为30,84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27,246万元,铺底流动               

                 资金为3,600万元。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2)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宜春银锂,宜春银锂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月25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注册地址:袁州区医药工业园彬江特种机电产业基地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含锂矿石、锂云母矿石粉的加工及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国                

                 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经营)。      

                      宜春银锂目前股权结构如下:     

                                                       14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江特矿业                  1,497                       99.8

                           辛毅敏                     3                         0.2

                            合计                    1,500                       100

                      本项目将由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宜春银锂增资的方式进行实施。          

                      (3)产品方案    

                      本项目将建成年产8,000吨碳酸锂生产线,主要生产纯度≥99%的高纯度碳              

                 酸锂,涉及工业级、电池级和高纯级碳酸锂;同时综合回收锂云母中的铷矾、铯               

                 矾、钾矾、钠矾等副产品,实现锂资源综合利用。           

                      2、项目背景  

                      由于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以电池级碳酸锂为代表的高纯度锂产品需求强           

                 劲,特别是动力电池等领域需求旺盛,成为锂产品行业主要增长点。             

                      作为锂产品生产大国,我国锂产品主要集中在工业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等生            

                 产难度小、附加值低的传统锂产品。在高端锂产品加工方面,我国与国际先进水              

                 平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深加工技术水平的高低决定了企业的竞争力,也决定了我             

                 国锂行业在国际竞争格局中的定位。因此,加快我国锂资源的开发,丰富锂产品              

                 种类,进行产品结构升级换代,开发各类高端锂产品,提升综合竞争力,成为我               

                 国锂行业的紧迫任务。该项目进行高纯度碳酸锂的制备,填补市场缺口,符合我              

                 国锂电产业升级、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发展要求。同时回收铷铯矾等副产物,其中              

                 铷铯可用于生产含铷铯钒催化剂,实践证明脱硫效果显着,对我国的环保事业具             

                 有重要的作用。   

                      3、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1)碳酸锂等锂产品的市场分析       

                      本项目的主要产品是纯度≥99%的高纯度碳酸锂,涉及工业级、电池级和高              

                 纯级碳酸锂,这些产品广泛运用于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核工业、医药                 

                 化工以及陶瓷、玻璃、炼铝行业等。        

                      工业级碳酸锂广泛应用于钢连铸保护渣、电解铝添加剂、溴化锂空调、玻璃             

                 陶瓷、釉、珐琅、特种及光学玻璃,同时也是制备其它锂盐的基础原料。                

                      电池级碳酸锂的直接应用领域是锂电池的正极材料市场。目前国内电池级碳           

                 酸锂主要供给国内锂电池正极材料厂商,用于生产手机、数码相机等小型移动设             

                                                       15

                 备用锂电池。未来随着电动自行车锂电化、电网储能应用和电动汽车的推广放量,             

                 锂电池需求的爆发式增长将持续推动碳酸锂需求的增长。         

                      高纯级碳酸锂在电池领域用来制备各种高端正极材料(钴酸锂、锰酸锂、三             

                 元材料及磷酸铁锂)及电池级氟化锂;在光电信息方面是制造表面弹性波原件钽             

                 酸锂和铌酸锂的主要原料;同时亦是磁性材料行业、原子能工业、电子工业和光              

                 学仪器行业等的必需品。    

                      (2)铷、铯及其它副产品市场分析        

                      根据本项目的产能规模,项目达产达标后,在加工生产碳酸锂的过程中,可             

                 回收铷矾、铯矾、钾矾、钠矾等副产品,不仅实现了锂资源的高效综合利用,而                

                 且还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     

                      铷和铯属于稀有金属,铷在地壳中分布很分散,至今还没有发现单纯的铷矿,            

                 锂云母中铷含量最高可达3.75%,是提取铷的主要矿源。由于铷、铯具有独特的               

                 性质,可应用于催化剂、制造电子器件(光电倍增管光电管)、生物工程、医药                 

                 等多领域,其用途非常广泛;加之其稀有性,市场价值巨大。             

                      此外,铷铯溶液是制作铷铯钒系低温催化剂的主要原料,由于其低温活性较            

                 高,提高SO2氧化这一放热反应所能达到的最高转化率,从而降低尾气中SO2                 

                 的含量,脱硫效果非常显着。根据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6132-2010)的要               

                 求,从2013年10月1日起,现有硫酸生产企业硫酸尾气中SO2排放浓度由目前                 

                             3                 3                                 3

                 的860mg/m降低到400mg/m,部分地区要求降低到200mg/m,要求排放尾气                    

                 中SO2浓度低于0.01%,所以研制在温度低于400℃时即有较高活性的铷铯钒系                

                 催化剂的需求十分迫切。本项目回收的铷铯矾正是生产高纯度铷铯产品及铷铯溶            

                 液的重要原料,市场价值巨大。      

                      钾盐广泛应用于饲料、肥料、炸药等化工领域。我国是一个缺钾国家,每年              

                 需从加拿大、俄罗斯等国进口大量钾肥和钾盐,公司生产碳酸锂过程中回收的钾             

                 矾(主要为硫酸钾)可作为原材料供应给各钾肥生产企业。根据“十二五”期间                

                 农业生产的品质要求和多样化发展等因素预测,2015年农用化肥氮、磷、钾施                

                 用比例按1∶0.38∶0.25考虑,兼顾工业需求,预计2015年我国钾肥需求量达到                

                 770万吨/年。   

                      4、项目经济效益   

                                                       16

                      项目达产后,年均新增销售收入49,940.73万元(含税),年均净利润8,965.90           

                 万元,内部投资收益率为34.97%(税后),投资回收期4.87年(税后,含建设期                 

                 2年),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5、项目涉及的立项、环保、土地等有关事项的报批           

                      本项目已经宜春市袁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年处理10万吨锂云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及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备案的通               

                 知》(袁州区发改行服字【2012】158号)备案;本项目土地通过出让取得,使                   

                 用权人为江特电机,座落在袁州医药工业园彬江特种机电产业基地,土地使用权             

                 面积为98,158.2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的环保审批涉及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三)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锂电产业           

                 规模扩张及募投项目达产后运营的需要,将有助于公司提升营运能力,满足规模             

                 扩张及项目实施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               

                      1、锂电产业的快速发展需要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快速发展锂电新能源产业”的战略部署,公司将加快矿产资源的             

                 勘探、开采、开发速度和锂云母制备碳酸锂、正极材料、低速电动车的规模化扩               

                 张速度,加大锂电新能源产业的投资力度。随着锂电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将持              

                 续在锂电产业链的生产经营、研发、营销、管理等方面投入资金。基于对公司实               

                 际情况以及发展前景的分析,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以满足流动资金需求。      

                      2、适当调整流动资金融资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基础性投资的增加、研发的投入等,公司增加的             

                 资金需求很难仅仅依靠自身积累得到满足,银行借款成为近年来公司重要的融资            

                 渠道。银行借款以短期银行借款为主的财务结构将会影响经营的安全性,适时、               

                 适当地调整财务结构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利用本次发            

                 行的契机,适当调整流动资金的融资结构,以进一步控制财务风险,提高经营的              

                 安全性。  

                                                       17

                      3、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经营效益         

                      银行贷款在保证公司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实施的同时,也会增加公司的财务成           

                 本,对公司的经营利润有一定影响。较高的银行贷款规模将会加重公司的财务负             

                 担,增加财务费用。因此,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补充部分流动资金,减少公司利               

                 息支出,促进公司经营效益的提高。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锂电产业政策,符合江西省及宜春市           

                 打造“亚洲锂都”的战略布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发展前               

                 景和经济效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后,公司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速度           

                 将进一步加快,有助于全面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快速扩张;有              

                 助于为全体股东带来持续、良好的投资回报,实现并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及总资产规模均将有较大幅度的提             

                 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和建设,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水            

                 平将稳步增长,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均将             

                 得到显着增强。   

                                                       18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和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和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是主要从事起重冶金电机、高压电机等特种电机以及正           

                 极材料等锂电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至锂瓷石矿的采选和深加工           

                 业务领域,利用矿产资源优势实现业务领域在锂电新能源产业链上的进一步延              

                 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辅相成,在锂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形成了相对完整的             

                 产业链,增加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使公司股本发生一定变化,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           

                 章程所记载的股东结构、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等相关条款。除此之外,公司没有              

                 其他修改公司章程计划。    

                 (三)对股东结构和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使公司股东结构发生一定变化,发行前公司原有股东持股           

                 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             

                 成后,公司将新增锂瓷石矿产资源采选和深加工业务,公司将根据经营管理需要             

                 决定是否需要调整现任高管人员。      

                 (四)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在保持起重冶金电机等原有细分电机行业优势同             

                                                       19

                 时,充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拓展主营业务至锂瓷石采选和深加工领域,随着锂瓷             

                 石矿产资源采选和深加工项目的达产,公司的业务结构将完成从特种电机的生产            

                 销售向特种电机与锂瓷石矿产资源采选及深加工并重的转型。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财务状况的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及总资产规模均有所提高,公司资产            

                 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             

                 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二)盈利能力的变化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为公司今后发展提供新           

                 的成长空间。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和建设,公司的收入规模将稳步             

                 增长,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均将得到显着             

                 增强。  

                 (三)现金流量的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于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            

                 入将大幅增加,增强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和偿债能力。在本次募集资金开始投入使             

                 用之后,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将相应增加。而且,净资产的增加可增强              

                 公司多渠道融资的能力,从而对公司未来潜在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产生积极影              

                 响。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                           

                 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的变化情况                   

                      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完善、人员机构配置完整,具有完全自主的独立经营能力。            

                 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本次非                 

                                                       20

                 公开发行不会改变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在业务和管理关系上的独立             

                 性。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形成同业竞争与新的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资产占用和关联担保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截至2013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4.13%,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                 

                 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或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本次非             

                 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              

                 力将进一步加强。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性的风险     

                      全球经济的发展状况将不同程度地影响各个企业的发展,国家产业政策也将           

                 对企业的发展带来直接的影响,因此宏观经济的周期性和不确定性将给企业的经            

                 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2、新入市场风险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锂瓷石矿的采选和深加工项             

                 目,公司主营业务由特种电机领域延伸至锂瓷石矿采选和深加工领域,将给公司             

                 带来进入新市场的风险,在经营经验、从业人员配备、市场开发等方面均存在一              

                 定不确定性,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产后的经济效益、市场接受程度、成本              

                 售价等与预期存在一定差距,将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产生一定影响。            

                      3、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锂电产业发展速度的加快和国家对锂电新能源产业扶持力度的加大,碳           

                                                       21

                 酸锂生产企业将逐步增多,现有厂家也有可能通过扩产提升竞争力,从而增加该             

                 行业的竞争程度。市场竞争的加剧将对公司的产品价格和市场扩张等方面形成一            

                 定压力,如果公司不能强化自身的竞争优势,将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             

                 不利地位。  

                 (二)经营管理风险        

                      1、专业人才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风险      

                      矿产资源采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地质、采矿、选矿、测绘、水文、               

                 环境、机械、电气、建筑、经济、管理等多学科专业知识,虽然公司目前已经储                 

                 备了一定的矿产资源采选人才,但若公司人才培养的速度跟不上公司扩大的需要            

                 或无法及时招聘到足够的专业人才,会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和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尽管公司             

                 已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生产经营也运转良好,但随着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新              

                 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经营决策、运作实施和风险控制的难度均有所增加,对公司              

                 经营层的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经营管理存在着能否适应公             

                 司资产规模和生产规模扩大的风险。      

                      2、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锂瓷石矿的开采过程中,需要使用爆炸物,若在储存和使用该等物料的            

                 过程中管理不当,可能发生人员伤亡的危险。         

                      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公司将制定制度、加强管理,以降低发生安全性事             

                 故的可能性,但不排除因自然灾害、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              

                 从而影响到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3、环保风险  

                      锂瓷石矿的采选就是对锂瓷石矿的综合利用,通过对锂瓷石矿的加工,回收            

                 锂云母、长石粉和钽铌,实现矿产资源的全部有效利用,其采选过程基本上不会              

                 产生尾矿、废水废气和废渣等,但矿产资源采选和深加工仍可能对自然环境造成             

                 一定程度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涵盖采矿、选矿及相关的资源综合回收,             

                 均采取了有效的环境治理措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但如果国家提高             

                 环保标准或出台更加严格的环保政策,公司的经营成本将面临进一步上升的风              

                                                       22

                 险。 

                 (三)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1、净资产收益率短期下降的风险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显着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全部建成后才能逐渐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因此,短              

                 期内公司将面临由于资本快速扩张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论证,该投资决策是基于目前           

                 的产业政策、公司的发展战略、国内外市场环境、客户需求情况等条件所做出的。              

                 但由于项目建设期时间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工程量预计不足,或设备材             

                 料价格上升导致投资增加的风险,也可能存在由于计划不周或施工质量问题及其            

                 它外部条件等因素,从而导致建设工期延长的风险。同时,由于宏观政策、行业               

                 竞争、技术进步、市场需求等因素可能发生不利变化,募投项目的效益有可能与              

                 公司的预测产生差异,从而存在项目实施后不能达到预期的收入和利润的风险。              

                 另外,项目建成后,新增的固定资产将对公司形成一定的折旧压力,从而可能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其他风险       

                      1、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方案存在无法获得公司           

                 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另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              

                 否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将对本次非             

                 公开发行产生较大影响。    

                      2、发行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拟募集资金量较大,发行方式为向不超过10名              

                 特定对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着发行募集             

                 资金不足的风险。   

                      3、二级市场风险   

                                                       23

                      国内证券市场目前仍处于发展和完善阶段,股市中可能发生的投机性活动会           

                 造成股票价格的波动。此外,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国家政治、经济政策及投资              

                 者心理因素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系统风险的影响,股价的变动不完全取决于公            

                 司的经营业绩。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充分考虑到市场的各种风险。             

                                                       24

                                第四节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由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通过。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             

                 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             

                                                       25

                 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三)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              

                 并优先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四)利润分配时间间隔:公司实现盈利时可以进行年度分红,董事会可以              

                 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五)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六)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公司董事              

                 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            

                 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的分配预案。”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为:            

                      “(一)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股东意见和                

                 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并由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或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通过后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应对             

                 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公司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            

                 并公开披露,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               

                 发事项;  

                      (二)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提出                

                 分配中期股利或特别股利的方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              

                 于网络投票、互动易、公司网站等)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对报告期盈利但公司董事会             

                 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             

                 立意见;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             

                 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通过,独立            

                                                       26

                 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公司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              

                 并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             

                 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              

                 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通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              

                 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                            

                      2012年6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未来三年                 

                 (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且该规划已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过。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为:            

                      “未来三年内,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条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与稳定性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10%,且此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和有关条件提议公司进            

                 行中期现金分红;   

                      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           

                 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近三年股票股利分配情况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公积转增

                 年度           股本比例            股本数量        股本前股本       股本后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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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             -                   -                 -                 -

                2011年     每10股转增10股         212,213,822       212,213,822       424,427,644

                2010年      每10股转增8股          86,757,254        108,446,568       195,203,822

                      2、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2年          5,093,131.73            47,244,339.83                10.78%

                 2011年          6,366,414.66            56,609,801.36                11.25%

                 2010年          3,795,629.88            32,341,745.50                11.74%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                        33.60%

                   最近三年年均实现净利润比例

                 三、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扩大生产规             

                 模、项目建设、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及以后年度的利润分配。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26日     

                                                       28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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