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 没有了
江苏国泰: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20 01:27:03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8-89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9月9日―2018年9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9日15:00至2018年9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09号国泰大厦30楼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五)、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786,682,1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08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756,502,4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16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0,179,6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21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10人,代表股份62,108,5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5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1,928,8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3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0,179,6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213%。 (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1、提案的表决结果: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关于拟用募集资金实施国泰缅甸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6,682,1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108,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阚赢、谢文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相关阅读:
上一篇: 没有了
上一篇: 没有了
发布
验证码:
上一篇: 没有了
上一篇: 没有了
上一篇: 没有了
上一篇: 没有了
上一篇: 没有了
上一篇: 没有了
上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