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18-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6月22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将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2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工作已经完成,共计发行51,479,913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65,834,984.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6月7日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验字(2018)第039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6,000万元,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拟募投项目投入比例和各项目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做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拟投 调整后的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额 入金额 募集资金 1 微型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770,539,800 700,000,000 205,834,984.69 不足部分以自 2 智能音响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294,244,300 260,000,000 260,000,000 筹资金投入 合计: 465,834,984.69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 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也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五)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相关部门及人员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对投资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光电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国光电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保荐机构同意国光电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廿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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