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控制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风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3,043.15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54%,没有超过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日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披露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1,688.69万元。 (此页无正文,仅用于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罗绍德 周荣 于跃 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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