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11: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更换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更换董事会秘书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全面了解公司本次更换董事会秘书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以自身独立性和客观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因工作调整,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金玲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董事会聘任余英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审查,余英武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情形。公司更换董事会秘书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无故解聘情形,同意公司更换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钱明星 苍大强 祝社民 王晓铁 张鹏飞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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